招标概要
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工程输水系统压力钢管用钢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工程输水系统压力钢管用钢板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能源【2020】565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扎拉水电站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级,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坝址位于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附近,厂址位于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厂址距左贡县城约136km,距昌都约290km,距河口约83km,距上游碧土坝址17km。扎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546km2,多年平均流量11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3.9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5m,总库容914万m3,总装机容量1015MW(含生态电站15MW,2*500MW+3*5MW),多年平均发电量38.41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86亿kW•h),为二等大(2)型工程。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820m,坝顶长度202m,最大坝高70m。坝身布置泄洪设施,设1个表孔、2个泄洪冲沙底孔;溢流坝段左侧设1个生态放水孔。引水隧洞断面为圆形,引水线路长约5.5km,引水线路采用两级竖井布置型式,由上平段、调压室段、第一级竖井段、中平段、第二级竖井段、下平段组成。引水1隧洞主洞按两机一洞布置,1#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16.31m,2#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57.58m。电站厂房为地面式。主电站装设两台500MW冲击式机组。
工程施工准备工程于2021年9月开始,2023年5月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计划2023年12月工程截流,2026年10月生态机组安装完毕,2026年12月下闸蓄水,2027年3月底主厂房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9月工程完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输水系统压力钢管用780MPa级及以下钢板采购,采购总量约24511.2吨,其中Q345R低合金钢板约3581.179吨,610MPa级高强钢板约3735.154吨,生态电站Q345R低合金钢板约268.2吨;780Mpa级高强钢板约16927.18吨。实际钢板采购数量、规格尺寸以工程实际下达供货通知为准。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2024年4月至2026年6月分批次交货,其中首批供货时间计划为2024年4月;实际供货时间、数量、规格尺寸和批次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需货清单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西藏大唐扎拉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钢管加工厂。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钢管加工厂安排卸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钢板生产企业(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钢板生产企业(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钢板生产企业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视为钢板生产企业
(须提供其与钢板生产企业的关系证明材料)。
3.1.1.3业绩要求:
3.1.1.3.1如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800MPa级压力钢板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3.1.1.3.2如投标人是授权经销或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其授权经销或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800 MPa级压力钢板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2)授权经销或代理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钢板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
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3.1.1.4财务状况: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工程输水系统压力钢管用钢板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能源【2020】565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扎拉水电站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级,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坝址位于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附近,厂址位于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厂址距左贡县城约136km,距昌都约290km,距河口约83km,距上游碧土坝址17km。扎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546km2,多年平均流量110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3.9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5m,总库容914万m3,总装机容量1015MW(含生态电站15MW,2*500MW+3*5MW),多年平均发电量38.41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86亿kW•h),为二等大(2)型工程。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820m,坝顶长度202m,最大坝高70m。坝身布置泄洪设施,设1个表孔、2个泄洪冲沙底孔;溢流坝段左侧设1个生态放水孔。引水隧洞断面为圆形,引水线路长约5.5km,引水线路采用两级竖井布置型式,由上平段、调压室段、第一级竖井段、中平段、第二级竖井段、下平段组成。引水1隧洞主洞按两机一洞布置,1#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16.31m,2#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57.58m。电站厂房为地面式。主电站装设两台500MW冲击式机组。
工程施工准备工程于2021年9月开始,2023年5月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计划2023年12月工程截流,2026年10月生态机组安装完毕,2026年12月下闸蓄水,2027年3月底主厂房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9月工程完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输水系统压力钢管用780MPa级及以下钢板采购,采购总量约24511.2吨,其中Q345R低合金钢板约3581.179吨,610MPa级高强钢板约3735.154吨,生态电站Q345R低合金钢板约268.2吨;780Mpa级高强钢板约16927.18吨。实际钢板采购数量、规格尺寸以工程实际下达供货通知为准。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2024年4月至2026年6月分批次交货,其中首批供货时间计划为2024年4月;实际供货时间、数量、规格尺寸和批次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需货清单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西藏大唐扎拉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钢管加工厂。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钢管加工厂安排卸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钢板生产企业(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钢板生产企业(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钢板生产企业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视为钢板生产企业
(须提供其与钢板生产企业的关系证明材料)。
3.1.1.3业绩要求:
3.1.1.3.1如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800MPa级压力钢板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3.1.1.3.2如投标人是授权经销或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其授权经销或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800 MPa级压力钢板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2)授权经销或代理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累计有不小于8000吨的钢板供货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
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钢板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3.1.1.4财务状况:投标人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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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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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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