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高芹路二期(昌平段至门头沟国道234)道路工程S110000A001036290003,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高芹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761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 |||
投资额为:4800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文名称:。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文编号:。 |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高芹路二期(昌平段至门头沟国道 234)道路工程位于昌平区西部和门头沟北部,本次招标段起点位于昌平区流村镇马刨泉村,终点至昌平与门头沟区界,桩号为K0+000-K3+077.4,昌平区段长度约3.077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新建跨河桥1座,全长388.66米。。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001高芹路二期(昌平段至门头沟国道234)道路工程 | |||
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 |||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 |||
合同估算价:47761022元。 | |||
计划工期:366天。 | |||
其它说明:(1)合同估算价:47761022元。(2)计划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36290003001高芹路二期(昌平段至门头沟国道234)道路工程 | |||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年(201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单独完成10公里(含)以上二级(含)以上的公路新、改扩建(含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和2座(含)以上大桥(含)以上的公路桥梁新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本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2)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3)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从业单位的公路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公路业绩将不予认定。(4)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09 00:00:00至2024-02-20 2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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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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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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