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20)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业主单位”)为本项目业主单位,郑州市管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医疗专项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医疗专项设计。
2.2项目编号:SH-FW-CS-2024-03号。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约60万元。
2.5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206.02㎡,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规划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9664.89m²;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为9271.48m²,地下三层建筑面积为10393.41m²。主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为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拟建急诊科、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病区(ICU)、中医馆及中医药科室、公共卫生科、门诊部、住院部(病房采用单间,设淋浴设施,遇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可做隔离病房使用)、医技检验科、消毒供应、集中供氧、行政管理、保障系统等工程内容,保障系统(即室内的给排水、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电气、采暖、通风系统、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附属配套建筑及设备、信息化远程诊疗系统。项目建成后,新建停车位138个,院内绿化面积达2206.24㎡,床位105张。
2.6 服务内容: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八大医疗专项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医用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辐射防护工程、智能污物收集系统、实验室工艺系统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服务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兴盛路及豫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2.8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信誉要求: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响应文件中附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供应商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无须缴纳的应出具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2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管发展统计(2020)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业主单位”)为本项目业主单位,郑州市管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医疗专项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医疗专项设计。
2.2项目编号:SH-FW-CS-2024-03号。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约60万元。
2.5项目概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206.02㎡,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项目规划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9664.89m²;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为9271.48m²,地下三层建筑面积为10393.41m²。主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为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拟建急诊科、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病区(ICU)、中医馆及中医药科室、公共卫生科、门诊部、住院部(病房采用单间,设淋浴设施,遇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可做隔离病房使用)、医技检验科、消毒供应、集中供氧、行政管理、保障系统等工程内容,保障系统(即室内的给排水、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电气、采暖、通风系统、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附属配套建筑及设备、信息化远程诊疗系统。项目建成后,新建停车位138个,院内绿化面积达2206.24㎡,床位105张。
2.6 服务内容: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八大医疗专项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医用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辐射防护工程、智能污物收集系统、实验室工艺系统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服务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兴盛路及豫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2.8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信誉要求: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在响应文件中附本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供应商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无须缴纳的应出具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2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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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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