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233-04-01-745856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河灾后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河灾后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回龙镇回龙河灾后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官坪村、楼下村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655.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68.32万元。 |
招标内容 |
治理河长度为 1.85km,清淤长度为1.85km,新建挡墙护脚总长度为 1800.2m,其中,格宾石笼护脚1514.25m,C20 埋石砼挡墙护脚 285.95m,新建防洪墙 974m,新建渠道 53.71m 及新建步级6 座。 |
工期 |
180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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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3个月(其中必须有2024年1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3个月(其中必须有2024年1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不少于1人,提供近3个月(其中必须有2024年1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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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8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5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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