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自贸区备案。以辽自营行审发【202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24#环保新材料展厅装修改造工程(产业创新中心)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工程规模: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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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14日 开工至 2024年05月13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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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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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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