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3】4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71.0%其他29.0%,项目法人代表为董庆鹏,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 2.项目规模:对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0+000-4+500.0段两岸进行山洪沟治理建设,治理河长4.5km,共新建防洪堤5.71km(其中左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4.44km,桩号为Ka0+000-Ka4+440.6;右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1.2km,桩号为Kb0+000-Kb1+271.0)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3271001001 | 伊犁州昭苏县乌宗布拉克沟防洪治理项目施工 | 154 | 1200.0 | 对乌宗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村、喀勒喀特村、米斯村克村0+000-4+500.0段两岸进行山洪沟治理建设,治理河长4.5km,共新建防洪堤5.71km(其中左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4.44km,桩号为Ka0+000-Ka4+440.6;右岸新建重力式防洪堤1.2km,桩号为Kb0+000-Kb1+271.0)。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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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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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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