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农村供水灾后重建项目监理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农村供水灾后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涞水县三坡镇等乡镇。建设规模:本次农村饮水基础设施修复主要内容为:修复重建154眼机井,对3眼机井进行冲洗清淤,修复重建集水井27座,重建蓄水池124座,清淤蓄水池14座,重建截潜流33座,更换134套水泵及配套设备,5套自耦安装水泵及其配套,塘坝清淤2座,修复重建村内管网88.53万m;入户安装水龙头及水表等。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质保期阶段的全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9:00至2024-02-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7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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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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