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1300-04-01-970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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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龙海一路(颐康路至龙山七路段)北侧雨水箱涵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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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龙海一路(颐康路至龙山七路段)北侧雨水箱涵建设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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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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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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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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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大亚湾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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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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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大亚湾西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682米雨水箱涵和120米雨水管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雨水箱涵及雨水管的铺设,以及配套的道路破除及修复、路灯迁改、管线保护等工程。(具体工作以区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要点及相关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大亚湾龙海一路(颐康路至龙山七路段)北侧雨水箱涵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雨水箱涵及雨水管的铺设,以及配套的道路破除及修复、路灯迁改、管线保护等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以区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要点及相关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总计设计总周期暂定为4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53516.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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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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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的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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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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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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