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监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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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及遂宁市涪江流域芝溪河支流(河东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东区发投05号、遂东区发投13号、遂东区发投〔2021〕0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河东新区分局、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补助、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发投05号、遂东区发投13号、遂东区发投〔2021〕0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
2.2 项目规模: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吉祥镇河东入境至涪江入河口,全长约9公里。建设内容含入河口生态化改造、生态岸线缓冲带共8472.5㎡;建设两段式生态沟渠1035m、水系连通生态沟渠2419m,农田型饱和缓冲湿地6950 ㎡,多类型面源污染阻控区 29159㎡ ;原位水质净化设备20套,脉冲变频电源设备2台,现场监控3处及智慧管控系统1套,运营服务等。
2.3监理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图和财评控制价所有内容及招标人预留工程总造价内容和工程变更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委托人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委托人出具的竣工证明文件上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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