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工程正式供电(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50万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1.5 招标控制价:499401.12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项目供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4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年2月23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工程正式供电(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50万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1.5 招标控制价:499401.12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项目供配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c.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4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年2月2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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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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