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规计函【2023】484号。
4.招标人:利辛县水利局。
5.招标人地址:利辛县永兴路与光明路交口东。
6.项目业主:利辛县水利局。
7.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100%。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水利B类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4GC530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4.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永幸河干流。
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本项目清淤疏浚永幸河本干河道长8.01km,护岸护砌长5.0km,其中镇区段护坡段(组合生态护岸桩)左岸1.885km、右岸1.945km;四干沟口护坡段(C25 生态预制砼)1.17km。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桥梁1座。
6.合同估算价:33979877.40元。
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3979877.40元。
10.其他: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 2019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水利综合治理或水系治理或涵闸建设(说明:新建或拆除重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说明: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可担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水利综合治理或水系治理或涵闸建设(说明:新建或拆除重建)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说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6) /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0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08日至2024年2月29日08时30分。
1.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规计函【2023】484号。
4.招标人:利辛县水利局。
5.招标人地址:利辛县永兴路与光明路交口东。
6.项目业主:利辛县水利局。
7.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
8.项目出资比例:100%。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水利B类综合评估法。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幸河治理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4GC530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4.建设地点:利辛县境内永幸河干流。
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本项目清淤疏浚永幸河本干河道长8.01km,护岸护砌长5.0km,其中镇区段护坡段(组合生态护岸桩)左岸1.885km、右岸1.945km;四干沟口护坡段(C25 生态预制砼)1.17km。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桥梁1座。
6.合同估算价:33979877.40元。
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3979877.40元。
10.其他: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 2019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水利综合治理或水系治理或涵闸建设(说明:新建或拆除重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说明: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可担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2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水利综合治理或水系治理或涵闸建设(说明:新建或拆除重建)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说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②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6) /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0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08日至2024年2月29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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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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