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洪江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①浙溪:工程整治河道长度10.25km,清障疏浚河段长3.47km。新建护岸长度3.86km,其中新建挡墙护岸长度3.64km,新建镇脚+生态斜坡护岸长度0.22km;共设置下河梯步6处,生活码头1处。新建预制混凝土圆涵排洪建筑物1处。新建雨量水位视频监测站1处。②烟溪:工程整治河道长度10.21km,清障疏浚河段长10.21km。新建护岸长度 5.73km,其中新建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4.41km,新建镇脚+斜坡(干砌块石护坡)护岸长度0.41km,新建镇脚+斜坡(抗冲生物毯护坡)护岸长度0.61km,新建自嵌式生态砌块护岸0.30km;共设置下河梯步9处。新建雨量水位视频监测站1处。招标预算金额为:2320.19 万元,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预算金额为:2320.19万元。本项目共1个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洪江市大黎溪、浙溪、水屋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为我市水利建设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各投标人只能针对(1)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2)洪江市大黎溪、水屋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且仅能中标其中1个项目,同一投标人重复投标或同时中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2月08日~ 2024 年02 月29 日 09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洪江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①浙溪:工程整治河道长度10.25km,清障疏浚河段长3.47km。新建护岸长度3.86km,其中新建挡墙护岸长度3.64km,新建镇脚+生态斜坡护岸长度0.22km;共设置下河梯步6处,生活码头1处。新建预制混凝土圆涵排洪建筑物1处。新建雨量水位视频监测站1处。②烟溪:工程整治河道长度10.21km,清障疏浚河段长10.21km。新建护岸长度 5.73km,其中新建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4.41km,新建镇脚+斜坡(干砌块石护坡)护岸长度0.41km,新建镇脚+斜坡(抗冲生物毯护坡)护岸长度0.61km,新建自嵌式生态砌块护岸0.30km;共设置下河梯步9处。新建雨量水位视频监测站1处。招标预算金额为:2320.19 万元,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预算金额为:2320.19万元。本项目共1个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洪江市大黎溪、浙溪、水屋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为我市水利建设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各投标人只能针对(1)洪江市浙溪、烟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2)洪江市大黎溪、水屋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且仅能中标其中1个项目,同一投标人重复投标或同时中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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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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