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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炼油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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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024年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炼油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24年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炼油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炼油部炼化新区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加热炉节约燃料:采用加热炉耐低温露点腐蚀余热回收技术对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常压加热炉和减压加热炉、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加热炉、8万标方/小时制氢装置转化炉进行改造、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循环氢加热炉F-101和分馏加热炉F-201外表面新材料涂装。
2.2.2.低温热回收利用:
(1)300万吨/年直柴加氢装置增设2台精制柴油—焦化柴油进料换热器。
(2)20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增设1台轻柴油—热水换热器。
(3)新增低温热发生蒸汽系统。
(4)Ⅱ套溶剂再生装置增设一台1.0MPa凝结水闪蒸罐。
2.2.3.流程优化:干气低分气回收单元脱丁烷塔系统停用,轻烃输送至1000万吨/年蒸馏装置脱丁烷塔处理,更换干气低分气回收单元中轻烃泵、解析塔顶回流泵等。
2.2.4.配套上述建设内容范围内的给排水、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工程建设内容等。
2.3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详细设计时间拟定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公用工程部新增低温热发生蒸汽系统工程2024年11月15日中交,其他施工项目需要在2024年大修期间(暂定2024年06月30日前)竣工投用。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依据已批复的项目基础设计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
2.5.2.依据已批复的项目基础设计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包括相关工艺、配管、设备、建筑、结构、电气、仪表、给排水、采暖通风、总图、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的采购、建设、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项目平稳运行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5.3.负责本项目的三通一平工作(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负责项目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障碍物的拆除、移位,以及本项目所有与外部系统的碰头、甩头(包括因能量不能隔离而采取的特殊作业方式)等。
2.5.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移交、总承包专项总结、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2.5.5配合业主办理各类施工许可证;配合业主完成各类专项验收工作。即在满足业主方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同时,且符合行业验收规范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验收要求。
2.5.6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①4万吨/年丁烯-1装置低温热利用部分。
②本工程土建工程涉及的各类检测、检验,设备、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及招标人对进场材料抽检所进行的金属理化性能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但中标人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③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发包人统一投保。
④其他: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
具体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和界面详见《附件1合同工作范围划分》。
2.6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的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EPC总承包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4张;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并提供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设计单位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并提供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4.2.企业资质要求
4.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4.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1.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
资料提供形式:①有效的总承包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4.2.2设计单位投标
4.2.2.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状态为“正常”,通过类别为“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甲/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化工石化医药—炼油工程—甲/乙级”。
资料提供形式: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6.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类似的加热炉建设(或改造)的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或至少具有1大型石油化工工程EPC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一张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7.项目经理要求:
7.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7.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1.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扫描件,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③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注明项目经理姓名的有效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无项目经理信息的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证明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人员名称、担任职务等信息。(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7.2设计单位投标
7.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2.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经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有效的注册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扫描件。②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注明项目经理姓名的有效合同扫描件或设计图纸,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合同或设计图纸中无项目经理信息的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证明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人员名称、担任职务等信息。(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8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
8.1设计单位投标的
8.1.1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8.1.2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在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项目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简历及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设计负责人任命文件或签字的交工证书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8.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8.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
9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人)
9.1施工企业投标的
9.1.1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机电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9.1.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石油化工类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9.1.1提供施工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9.1.2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注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的有效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无人员信息的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证明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人员名称、担任职务等信息。(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9.2设计单位投标的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9.1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
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资料提供形式:10.1.1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10.1.2、10.1.3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
10.2设计单位投标
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资料提供形式:10.2.1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10.2.2、10.2.3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18:30:00时至2024年2月20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日期:2024-02-0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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