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XCG2024005
项目名称:三元区南部(三园)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381.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1.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适用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特定条件中信用情况书面声明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政策性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2、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此为准。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每天
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GHXCG2024005
项目名称:三元区南部(三园)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381.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1.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允许进口 |
1 |
1-1 |
三元区南部(三园)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
1(项) |
3816900 |
批发业 |
3816900 |
60000 |
否 |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适用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特定条件中信用情况书面声明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政策性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2、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此为准。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每天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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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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