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年产2GWh储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林坛镇贺兰山路北侧,山河大街西侧。2.1.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48550.47 ㎡,建设储能电池生产厂房、宿舍、综合楼、固废间、动力房、工具间、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扩建厂房,以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标段。2.1.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电子报价总图审定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8:30至2024-0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7 09: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年产2GWh储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冀南新区林坛镇贺兰山路北侧,山河大街西侧。2.1.3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48550.47 ㎡,建设储能电池生产厂房、宿舍、综合楼、固废间、动力房、工具间、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扩建厂房,以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标段。2.1.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电子报价总图审定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8:30至2024-0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7 09: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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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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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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