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太行路路口,向东经过聚秀路、德成路、涞阳路、泰安路、朝阳至向阳路路口设计长度为4243.845米。改造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配套服务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建设地点: 涞水县冲之大街;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开标时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部分)的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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