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2.2采购内容:业务作业外包服务。
2.3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项目预算:本活动预算总金额不超人民币29.9万元(含税),以实际结算为准。
2.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2.6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2.7成交人数:1个。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29.9万元(含税),其中:驻场(广州市内)最高限价600元/天(含税);驻场(广州市外)最高限价1000元/天(含税);产品培训最高限价600元/场(含税);活动支撑最高限价600元/场(含税);运营支撑最高限价20元/件(含税);媒体宣传最高限价100元/天(含税),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应答人应具备外包专业资质、经营范围和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截图证明,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 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来其中1年的财务状况表(2022年或2023年),如为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则不要求。
(2)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5 须提供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涉及授权代表的,授权代表应为应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应答截止之日起前3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相同服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3.7应答人之间不得串标围标,不同应答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汇出账户等出现一致;
2.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出现一致;
3.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设备(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等)与其他潜在供应商出现一致;
4.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获取时间:2024年2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2.2采购内容:业务作业外包服务。
2.3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项目预算:本活动预算总金额不超人民币29.9万元(含税),以实际结算为准。
2.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2.6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2.7成交人数:1个。
2.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29.9万元(含税),其中:驻场(广州市内)最高限价600元/天(含税);驻场(广州市外)最高限价1000元/天(含税);产品培训最高限价600元/场(含税);活动支撑最高限价600元/场(含税);运营支撑最高限价20元/件(含税);媒体宣传最高限价100元/天(含税),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将作否决报价处理。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应答人应具备外包专业资质、经营范围和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截图证明,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3 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来其中1年的财务状况表(2022年或2023年),如为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公司,则不要求。
(2)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5 须提供投资及管理结构申报表。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涉及授权代表的,授权代表应为应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应答截止之日起前3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7.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相同服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3.7应答人之间不得串标围标,不同应答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汇出账户等出现一致;
2.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出现一致;
3.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设备(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等)与其他潜在供应商出现一致;
4.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获取时间:2024年2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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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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