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C231308511
项目名称: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工作计划安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③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④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03日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ZYGC231308511
项目名称: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工作计划安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番禺区清河市场及周边片区控规与城市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投标函》) ③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④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⑤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项目牵头单位。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03日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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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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