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4827.00元
最高限价(元):3604827.00元
采购需求: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租赁采购,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60482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租赁采购,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如要求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2月23日 23时59分
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4827.00元
最高限价(元):3604827.00元
采购需求: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租赁采购,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采购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60482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州中医医院租赁都市龙庭部分商铺租赁采购,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不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如要求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单一来源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2月23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