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汉发改投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
2.2、建设地点:汉寿县沧港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人工生态湿地、中心学校生态塘、污水管网、河道清障疏浚、边坡整形清表、护岸及隔离带及沧港镇政府段生态护岸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法律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②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为准。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②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即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 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09时至2024年02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起(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汉发改投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汉寿县沧浪水系(沧港镇段)可持续发展工程
2.2、建设地点:汉寿县沧港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人工生态湿地、中心学校生态塘、污水管网、河道清障疏浚、边坡整形清表、护岸及隔离带及沧港镇政府段生态护岸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法律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②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为准。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②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即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投标文件拟定的人员,从投标准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 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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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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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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