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排水整治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排水整治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整治提升滨江南路、安居印象等6个低洼点,配套排水管网19.6公里,包括新建雨篦子、管涵等相关防涝附属设施。
2.3项目总投资:6880万元
2.4计划工期:21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次为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入川备案凭证资料 。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8 日开始(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老城区排水整治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锦程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整治提升滨江南路、安居印象等6个低洼点,配套排水管网19.6公里,包括新建雨篦子、管涵等相关防涝附属设施。
2.3项目总投资:6880万元
2.4计划工期:21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次为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入川备案凭证资料 。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8 日开始(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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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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