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宁县2023年度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657091.88元 最高限价:8657091.8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洛宁县2023年度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苗木栽植、土地整理、飞机播种、标志牌、围栏、养护等。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5.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含养护期):1-4标段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养护期均为一年;
5.6 质量要求(1-4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苗木成活率≥85%,施工质
量达到设计技术标准;
5.7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养护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者取消中标资格。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0日,每天
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宁县2023年度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657091.88元 最高限价:8657091.8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宁政采招标 (2024)0019号-1 |
1标段:人工造林项目 | 4354387.59 | 4354387.59 |
2 | 洛宁政采招标 (2024)0019号-2 |
2标段:吕村林场封山育林项目 | 1966544.79 | 1966544.79 |
3 | 洛宁政采招标 (2024)0019号-3 |
3标段:陈吴乡封山育林项目 | 969175.54 | 969175.54 |
4 | 洛宁政采招标 (2024)0019号-4 |
4标段:飞播造林项目 | 1366983.96 | 1366983.96 |
5.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洛宁县2023年度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苗木栽植、土地整理、飞机播种、标志牌、围栏、养护等。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5.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 工期(含养护期):1-4标段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养护期均为一年;
5.6 质量要求(1-4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苗木成活率≥85%,施工质
量达到设计技术标准;
5.7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养护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者取消中标资格。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0日,每天
2.售价: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