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提升学校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日常各类信息全流程管理,进行本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故启动本项
目。
1.2 招标内容:进行本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日常各类信息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基础平台、教务系统、研究生系统的功能部署、实施
及系统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划分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1.4 采购预算:含税206万元。
1.5 平台部署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期30日,30日后进行系统初验,初验合格后3个月进行系统终验。
1.6 维保期:系统平台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请登录)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94.3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
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1份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
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协议关
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金额以订
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为提升学校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日常各类信息全流程管理,进行本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故启动本项
目。
1.2 招标内容:进行本研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日常各类信息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基础平台、教务系统、研究生系统的功能部署、实施
及系统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划分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1.4 采购预算:含税206万元。
1.5 平台部署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期30日,30日后进行系统初验,初验合格后3个月进行系统终验。
1.6 维保期:系统平台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请登录)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94.3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
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1份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
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协议关
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金额以订
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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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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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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