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4〕3号、涞发改招标核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涞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涞水县城区南部,城区内部连通太行路、聚秀路、德成路、涞阳路、泰安路、朝阳路及向阳路等主要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全长约4243.845米。3、招标概算为8122.53万元,其中设计费75.27万元、建筑工程费8047.26万元。4、标段划分:1个标段5、计划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2.要求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具备建筑工程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天)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政策,对符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才可享受价格优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内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7 09:00至2024-0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4〕3号、涞发改招标核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涞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涞水县城区南部,城区内部连通太行路、聚秀路、德成路、涞阳路、泰安路、朝阳路及向阳路等主要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全长约4243.845米。3、招标概算为8122.53万元,其中设计费75.27万元、建筑工程费8047.26万元。4、标段划分:1个标段5、计划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2.要求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具备建筑工程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天)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政策,对符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才可享受价格优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道路工程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内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7 09:00至2024-0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