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编号:WZ20240227-2107-1175-B1 2.项目内容:【宁波拓市项目】镇林气体-空分装置液体贮存系统容器(阀箱)-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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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容器类 | 3.00 | 个 | 包1-容器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4年4月30日、镇海炼化二期项目配套空分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持有压力容器D1及以上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不接受任何关于技术的负偏离。 3.需有近三年(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以开票时间为准)5台同类容器业绩,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2月6日8:00时至2024年2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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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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