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接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 (南浔至长兴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并与 湖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签订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 (南浔至长兴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招标人拟对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道路破复、桥梁拆复建、改移道路、改河改沟、交通疏解专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来源于主合同中专项费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线路起自苏浙省界与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共线引入南浔高铁站南广场,经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终至长兴高铁站东侧。线路全长64.801km(含苏浙省界至南浔高铁站段与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共线段4.111km),其中地下段15.950km,高架段43.957km,矿山隧道段 4.496km,路基段0.398km,桥隧比99.39%,地下线(不含矿山隧道)比例为24.61%,共设车站11座,平均站间距5.929km。包含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南浔站预留接入条件同步实施工程约0.120km(左线)、0.120km(右线);吴兴联络线区间接轨同步实施工程约0.070km(左线)、0.245km(右线),均为单线桥梁地段。由洪桥镇站引出后设洪桥镇车辆段,于银山二路附近设控制中心,于南浔、长兴分别设置牵引电力合建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道路破复、桥梁拆复建、改移道路、改河改沟、交通疏解专项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见技术服务需求书。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专项设计成果提交,成果提交后还需按招标内容做好服务配合施工工作(含变更设计),直至项目初期运营。
五、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2月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
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二、项目概况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线路起自苏浙省界与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共线引入南浔高铁站南广场,经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终至长兴高铁站东侧。线路全长64.801km(含苏浙省界至南浔高铁站段与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共线段4.111km),其中地下段15.950km,高架段43.957km,矿山隧道段 4.496km,路基段0.398km,桥隧比99.39%,地下线(不含矿山隧道)比例为24.61%,共设车站11座,平均站间距5.929km。包含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南浔站预留接入条件同步实施工程约0.120km(左线)、0.120km(右线);吴兴联络线区间接轨同步实施工程约0.070km(左线)、0.245km(右线),均为单线桥梁地段。由洪桥镇站引出后设洪桥镇车辆段,于银山二路附近设控制中心,于南浔、长兴分别设置牵引电力合建所。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道路破复、桥梁拆复建、改移道路、改河改沟、交通疏解专项勘察设计。具体内容见技术服务需求书。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专项设计成果提交,成果提交后还需按招标内容做好服务配合施工工作(含变更设计),直至项目初期运营。
五、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4年2月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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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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