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000102802120002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发改审批〔2023〕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37947.6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722.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225.61平方米,项目面积以双方最终确定且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急诊楼、医技综合楼、住院楼、感染楼、干部病房(保健楼)、科教楼、医护宿舍楼、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中心等,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为282911.48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动工之日起39个月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70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8291148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9月。
2.7.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方案报招标人审批,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中间成果资料,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详勘钻探工作,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报告。当现场局部满足勘察条件时,勘察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进场钻探施工,勘察人不得以未全部提供场地为由拒绝招标人指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20:00:00至2024-02-19 23: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000102802120002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发改审批〔2023〕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勘察);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37947.6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722.0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225.61平方米,项目面积以双方最终确定且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楼、急诊楼、医技综合楼、住院楼、感染楼、干部病房(保健楼)、科教楼、医护宿舍楼、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中心等,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用暂定为282911.48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动工之日起39个月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70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8291148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9月。
2.7.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方案报招标人审批,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中间成果资料,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详勘钻探工作,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报告。当现场局部满足勘察条件时,勘察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进场钻探施工,勘察人不得以未全部提供场地为由拒绝招标人指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20:00:00至2024-02-19 23: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