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立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百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樱海公寓等15个小区,共79栋多层住宅,建筑面积约20.91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在拆违拆破的基础上,对建筑屋面、外立面及内楼道进行整治,弱电序化或下地、小区内管网清疏、道路病害处理,完善绿化、路灯、停车、安防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273万元,工程建安费暂定约5442.59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含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下各项工程招投标阶段委托人要求从事的相关工作(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等)、协助委托人进行成本优化、目标成本及动态成本审核、合同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审核、材料核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协助委托人控制项目成本(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参照苏价服38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总价报价,招标建安费基准值暂按5442.59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最高限价为:35.04万元。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三)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审计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为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6日17:30到2024年02月19日17:30
本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立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百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樱海公寓等15个小区,共79栋多层住宅,建筑面积约20.91万平方米。工程实施内容包括在拆违拆破的基础上,对建筑屋面、外立面及内楼道进行整治,弱电序化或下地、小区内管网清疏、道路病害处理,完善绿化、路灯、停车、安防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273万元,工程建安费暂定约5442.59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含驻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下各项工程招投标阶段委托人要求从事的相关工作(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等)、协助委托人进行成本优化、目标成本及动态成本审核、合同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审核、材料核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协助委托人控制项目成本(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参照苏价服38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总价报价,招标建安费基准值暂按5442.59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最高限价为:35.04万元。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二)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三)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审计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为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6日17:30到2024年02月1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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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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