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金阳消防站办公楼及营区修缮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C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及图纸。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肆拾陆万贰仟柒佰捌拾柒元陆角伍分(¥:462787.65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a、前文所称“前3 个月”特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b、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年02月27日14: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4 年02月06日起至 2024 年02月09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金阳消防站办公楼及营区修缮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C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及图纸。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肆拾陆万贰仟柒佰捌拾柒元陆角伍分(¥:462787.65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a、前文所称“前3 个月”特指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b、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年02月27日14: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4 年02月06日起至 2024 年02月09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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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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