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朱各庄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返迁安置房)项目施工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朱各庄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返迁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抚审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骊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朱各庄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返迁安置房)项目施工。2.1.2 建设地点:抚宁区城区金山大街南侧、抚昌黄公路东侧。2.1.3 项目规模:项目新建安置房用地面积45391.7㎡,总建筑面积103755㎡,地上建筑面积67815㎡,地下建筑面积35940㎡,主要建设5栋10F/-2F住宅楼,7栋11F/-2F住宅楼,3栋2F配套公共建筑,1栋2F变电所,1栋单层水平式压缩站,1个地下车库及室外消防道路广场、管网、停车位及小区绿化等。2.1.4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 计划工期:725日历天。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6 09:00至2024-02-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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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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