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2.招标代理编号:HNHS-CG-HH2024402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注明:
1、本项目采用的是清理劳务和废弃物销售捆绑招标。价格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即清理劳务费和销售价。
2、名词释义
劳务:中标人为本项目清理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包含完成本项目清理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销售:为采购人对清理出的废弃物的销售,在本项目中即为中标人购买废弃物的一种买卖行为。
3、服务期限:26个月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三天内,向采购人一次性预交200万m³废弃物材料购置款,在河道清障过程中予以抵扣且不支付清理劳务费,预留50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次预交购置款抵扣完后(不含预留的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预交第二次100万m³废弃物购置款。剩余废弃物材料购置款按照每年100万m³总量,预交1000万元材料购置款,抵扣完后再预交1000万元材料购置款,以此类推,直至完工。合同工期内至少完成350万m³清障工程量,如没有完成350万m³清障工程量按350万m³计算费用,否则所预交的废弃物材料购置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为综合单价,劳务费包含清理、运输及人工等与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销售价为与销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废弃物堆放场地的租赁(如需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项目名称: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2.招标代理编号:HNHS-CG-HH2024402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期限内拟清理总量 |
采购预算(含税价)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劳务及销售 |
451.06万立方米 |
清理劳务费≤14元/m³ |
销售价≥40元/m³ |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明:
1、本项目采用的是清理劳务和废弃物销售捆绑招标。价格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即清理劳务费和销售价。
2、名词释义
劳务:中标人为本项目清理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包含完成本项目清理所需要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销售:为采购人对清理出的废弃物的销售,在本项目中即为中标人购买废弃物的一种买卖行为。
3、服务期限:26个月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三天内,向采购人一次性预交200万m³废弃物材料购置款,在河道清障过程中予以抵扣且不支付清理劳务费,预留50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次预交购置款抵扣完后(不含预留的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预交第二次100万m³废弃物购置款。剩余废弃物材料购置款按照每年100万m³总量,预交1000万元材料购置款,抵扣完后再预交1000万元材料购置款,以此类推,直至完工。合同工期内至少完成350万m³清障工程量,如没有完成350万m³清障工程量按350万m³计算费用,否则所预交的废弃物材料购置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为综合单价,劳务费包含清理、运输及人工等与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销售价为与销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含废弃物堆放场地的租赁(如需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从2024年2月5 日至2024年2月 9 日 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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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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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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