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24年宣城市路灯维护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3-D-D0254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自2024年一个季度的路灯维护,详细维护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养护范围为主城区青弋江大道以外的外围路灯,采购三个月维护费用,含税金额34.8万元,税率6%。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3个月。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含税3480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自2024年一个季度的路灯维护,详细维护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养护范围为主城区青弋江大道以外的外围路灯。
2.2服务期要求:3个月。
2.3服务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若合同关键页不能完整体现要求的合同金额,则应另附甲方证明材料证明前述内容。
(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11时00分至2024年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09时00分】。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24年宣城市路灯维护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3-D-D0254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自2024年一个季度的路灯维护,详细维护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养护范围为主城区青弋江大道以外的外围路灯,采购三个月维护费用,含税金额34.8万元,税率6%。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期:3个月。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份额,选取1名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含税3480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自2024年一个季度的路灯维护,详细维护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养护范围为主城区青弋江大道以外的外围路灯。
2.2服务期要求:3个月。
2.3服务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若合同关键页不能完整体现要求的合同金额,则应另附甲方证明材料证明前述内容。
(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6)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11时00分至2024年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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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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