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邦邦汽服项目”服务商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与邦邦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邦)合作业务的服务商进行招标,服务商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并协助完成销售业绩后,由中国石油华东润滑油分公司负责按照销售业绩支付服务商服务费用。
服务对象“邦邦”。邦邦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邦邦汽服)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是由人保金服、人保财险联合优质产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一家科技创新型汽后市场服务平台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针对“邦邦”项目所有业务,对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及“邦邦”项目的管理要求和生产分布提供足额的服务人员队伍配备及其他相关的软硬件设置配备,并在“邦邦”项目覆盖区域进行驻点服务,并承诺按期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2.3服务内容:
2.3.1仓储。
为保证库存稳定,备货充足,供货及时,服务商应提供仓储服务。
2.2.2配送服务。
为满足“邦邦”各品种、规格以及任何时间的要货需求,服务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配送服务。
2.2.3 销售服务。
①参与上海分公司与“邦邦”项目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②协调“邦邦”项目各区域所有用油的相关事宜,获得采购订单、接货、送货、现场装卸油(包括散装油品的接卸)、现场样品封样留存、仓储清理等;③对库存进行盘点,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前提下按时完成;④需及时处理与销售产品有关的产品询问、培训、客户意见处理、客户投诉处理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除产品质量原因外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对产品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所有责任;⑤做好客勤维护工作;⑥完成其他有关销售服务工作。
2.4服务标准:
2.4.1按照“邦邦”的要求,服务商需配备足够的调度人员,其中包括现场服务人员、送货专员、用油订货计划衔接人员等
2.4.2服务商必须协助华东润滑油分公司并督促“邦邦”按照双方销售合同及时支付所有货款,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付款,服务商有责任及时督促回款;
2.4.3服务商应根据“邦邦”的要求,配合华东润滑油分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4.4服务商应做好现场样品封样留存、协调卸货车辆的毛重计量登记、负责油品分类别链接油罐进行油品装卸,并检查包装物是否有油品留存造成过磅计量误差。服务商应承担在供油过程中结算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损耗损失;
2.4.5服务商应做好供给“邦邦”的各类油品的日盘、月盘点工作,做好与其交货、收货计量等工作,并督促及时将产品入库、入账、结算、付款等;
2.4.6服务商应严格执行服务对象的各项安全作业规范要求和HSE工作要求,对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2.4.7服务内容完成确认自华东润滑油分公司销售给“邦邦”的产品结算货款经华东分公司确认入账后为完成,否则视为服务未完成,服务商无权要求支付服务费。
2.5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按营销服务商管理办法,以“服务商考核内容及标准”对服务商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若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考核低于70分,华东分公司有权取消与该服务商合作关系。
2.6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服务商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华东分公司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以商业汇票或转油款方式支付(办理相应的转油款手续)。
2.7标包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采用整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从事相关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合法有效经营,需提供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3.2.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查询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为准);
3.2.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18日23:59:59内报名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邦邦汽服项目”服务商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润滑油分公司与邦邦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邦)合作业务的服务商进行招标,服务商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并协助完成销售业绩后,由中国石油华东润滑油分公司负责按照销售业绩支付服务商服务费用。
服务对象“邦邦”。邦邦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邦邦汽服)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是由人保金服、人保财险联合优质产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一家科技创新型汽后市场服务平台公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针对“邦邦”项目所有业务,对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及“邦邦”项目的管理要求和生产分布提供足额的服务人员队伍配备及其他相关的软硬件设置配备,并在“邦邦”项目覆盖区域进行驻点服务,并承诺按期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2.3服务内容:
2.3.1仓储。
为保证库存稳定,备货充足,供货及时,服务商应提供仓储服务。
2.2.2配送服务。
为满足“邦邦”各品种、规格以及任何时间的要货需求,服务商应提供及时高效的配送服务。
2.2.3 销售服务。
①参与上海分公司与“邦邦”项目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②协调“邦邦”项目各区域所有用油的相关事宜,获得采购订单、接货、送货、现场装卸油(包括散装油品的接卸)、现场样品封样留存、仓储清理等;③对库存进行盘点,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前提下按时完成;④需及时处理与销售产品有关的产品询问、培训、客户意见处理、客户投诉处理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除产品质量原因外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对产品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所有责任;⑤做好客勤维护工作;⑥完成其他有关销售服务工作。
2.4服务标准:
2.4.1按照“邦邦”的要求,服务商需配备足够的调度人员,其中包括现场服务人员、送货专员、用油订货计划衔接人员等
2.4.2服务商必须协助华东润滑油分公司并督促“邦邦”按照双方销售合同及时支付所有货款,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付款,服务商有责任及时督促回款;
2.4.3服务商应根据“邦邦”的要求,配合华东润滑油分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4.4服务商应做好现场样品封样留存、协调卸货车辆的毛重计量登记、负责油品分类别链接油罐进行油品装卸,并检查包装物是否有油品留存造成过磅计量误差。服务商应承担在供油过程中结算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损耗损失;
2.4.5服务商应做好供给“邦邦”的各类油品的日盘、月盘点工作,做好与其交货、收货计量等工作,并督促及时将产品入库、入账、结算、付款等;
2.4.6服务商应严格执行服务对象的各项安全作业规范要求和HSE工作要求,对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2.4.7服务内容完成确认自华东润滑油分公司销售给“邦邦”的产品结算货款经华东分公司确认入账后为完成,否则视为服务未完成,服务商无权要求支付服务费。
2.5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按营销服务商管理办法,以“服务商考核内容及标准”对服务商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若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或考核低于70分,华东分公司有权取消与该服务商合作关系。
2.6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服务商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华东分公司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以商业汇票或转油款方式支付(办理相应的转油款手续)。
2.7标包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采用整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从事相关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合法有效经营,需提供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3.2.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查询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为准);
3.2.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月18日23:59:59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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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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