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中邮保险保单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中邮保险保单制作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保单制作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CITCC-CPI2024011
3、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纸质保单制作时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以服务促业务的目标,开展保单制作服务工作。
4、招标内容:
引入两家公司开展保单制作服务,具体包括保单打印服务、个性化保单打印服务、人工封装、质检服务、保单制版、打印所需纸张物料、打印所需场地、生产管理平台系统、打印及装订裁切设备和日常维护维修、打印及装订裁切设备所需耗材、提供数据专线、提供保单数据接收与回传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89.84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实施保单制作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投标人,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10)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与投标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日
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中邮保险保单制作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保单制作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CITCC-CPI2024011
3、项目概述: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纸质保单制作时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以服务促业务的目标,开展保单制作服务工作。
4、招标内容:
引入两家公司开展保单制作服务,具体包括保单打印服务、个性化保单打印服务、人工封装、质检服务、保单制版、打印所需纸张物料、打印所需场地、生产管理平台系统、打印及装订裁切设备和日常维护维修、打印及装订裁切设备所需耗材、提供数据专线、提供保单数据接收与回传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本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89.84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实施保单制作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投标人,应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10)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与投标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9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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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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