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安华新村、丰和家园等小区供水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2023〕9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安华新村、丰和家园等小区供水工程改造项目。涉及小区用户共3152 户,对涉及小区进行供水管道改造,改造内容包括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路面破除修复、土方工程,消火栓、水表。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141万元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安华新村、丰和家园等小区供水工程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2023〕9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安华新村、丰和家园等小区供水工程改造项目。涉及小区用户共3152 户,对涉及小区进行供水管道改造,改造内容包括老旧管道改造更新、路面破除修复、土方工程,消火栓、水表。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141万元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þ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þ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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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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