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建项目建设地点:曲水镇纪村沟村,大兴乡栗子坝村、枫木垭村、万山寺村、明星寺村、皇殿山社区,大通镇谢家嘴村、龙台寺村、芝麻湾村、赵子河村、新庙村、龙凤社区,里坝镇攀桂湾村等4个乡镇13个村(社区)。
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曲水镇移山社区,大兴乡栗子坝村、枫木垭村,大通镇麻感坝村、高顶寺村等3个乡镇5个村(社区)。
2.2 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其中:新建2万亩,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0.5万亩),土地平整1344.2亩,土壤改良12000亩,整治山坪塘29座、新建蓄水池26口、新建(整治)排灌渠道16.44km,新建机耕路4.13km、生产路5.35km。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15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预算编制及设计后期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设计规范要求标准
2.7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省级资金及市县级配套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 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5 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入川录入人员,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查询截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7)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开始
2.1 建设地点:
新建项目建设地点:曲水镇纪村沟村,大兴乡栗子坝村、枫木垭村、万山寺村、明星寺村、皇殿山社区,大通镇谢家嘴村、龙台寺村、芝麻湾村、赵子河村、新庙村、龙凤社区,里坝镇攀桂湾村等4个乡镇13个村(社区)。
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曲水镇移山社区,大兴乡栗子坝村、枫木垭村,大通镇麻感坝村、高顶寺村等3个乡镇5个村(社区)。
2.2 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其中:新建2万亩,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0.5万亩),土地平整1344.2亩,土壤改良12000亩,整治山坪塘29座、新建蓄水池26口、新建(整治)排灌渠道16.44km,新建机耕路4.13km、生产路5.35km。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15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预算编制及设计后期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设计规范要求标准
2.7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省级资金及市县级配套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 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5 其他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入川录入人员,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查询截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7)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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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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