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丰行审备【2021】4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火车站北侧,北至和源路,西至汉阳路,东至丁兰集村。
2.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3873.33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1#~4#仓库、变配电所、变电所、大门和门卫、围墙、卫生间、地下消防水池、非机动车棚等配套建筑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和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环卫设施、土方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8635平方米。
2.1.3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1.4 合同估算价:约248万元。
2.1.5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确认后30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含各专业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及相关部门所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1.4.4项规定的情形。
3.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3月05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丰行审备【2021】4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晟达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火车站北侧,北至和源路,西至汉阳路,东至丁兰集村。
2.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3873.33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1#~4#仓库、变配电所、变电所、大门和门卫、围墙、卫生间、地下消防水池、非机动车棚等配套建筑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和停车场、活动场地、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环卫设施、土方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8635平方米。
2.1.3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1.4 合同估算价:约248万元。
2.1.5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确认后30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丰县丁兰集综合物流园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含各专业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及相关部门所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配合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1.4.4项规定的情形。
3.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3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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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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