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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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氢站【2023TA110加氢站加氢设施适应性改造】(WZ20240227-3503-112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氢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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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加氢站成套设备液驱式标准型 | 1.00 | 套 | 包1-加氢站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储氢瓶组需按照疲劳容器设计,且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并拥有国内储氢用设计压力49.5MPa及以上、容积9立方米及以上储氢瓶组相关业绩2套及以上,投标人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复印件 3.1.7 投标人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标书发布之日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1套1-1.6MPa增压至45MPa、500Nm3/h及以上压缩机销售业绩,提供清晰可见的销售业绩证明复印件。 3.1.8 投标人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标书发布之日截止)需具有1台、高压缩比(压比≥18)、500Nm3/h及以上的压缩机制造记录,并提供运行500h以上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3.1.9 投标人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标书发布之日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加氢站成套设备500kg/d及以上的合同签约业绩5个及以上、且500kg/d投运业绩至少1个。投标人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运业绩需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及加氢数据记录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 8:00时至2024年2月1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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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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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l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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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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