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441HOLLY07M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筛查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编号:1009-2441HOLLY07M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糖尿病筛查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质保期 |
01 |
糖尿病筛查工作站 |
1套 |
55万元 |
55万元 |
≥3年 |
02 |
超声诊断仪等 |
1批 |
72万元 |
72万元 |
≥3年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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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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