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血液透析机2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每天
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血液透析机2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除外)(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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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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