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项目:庆元县司法局庆元县公证处公证资金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兴华招采(2024) 12 号
4.招标项目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 在庆元县设有分支机构;
5.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
7.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9:00分(北京时间)前。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 月28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兴华招采(2024) 12 号
4.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存款金额(万元) |
存款期限 |
备注 |
1 |
庆元县司法局庆元县公证处公证资金存放项目 |
350 |
一年 |
定期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 在庆元县设有分支机构;
5.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3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
7.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9:00分(北京时间)前。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 月28日09: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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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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