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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滨河路(羊市桥-化工路)泵站连通管网及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开封市 日期:2024-02-04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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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滨河路(羊市桥-化工路)泵站连通管网及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汴发改城镇【2022】5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410200-04-01-409577),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滨河路(羊市桥-化工路)泵站连通管网及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FDZB-F-2024-002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4项目概况:海绵化改造:人行道全段破除改造为透水铺装人行道;现状树保留,树穴处增设下沉式绿化带。
排水改造:东护城河-公园路段:现状DN800管道拆除,原路由新建DN1000管道,增加滨河路污水管网管径,使皮革厂泵站与重工路泵站互为备用泵站;公园路-化工路段:保留现状DN800-DN1000管道,根据管网调查结果,对部分缺陷严重管段进行修复,新建污水截污支管。
快车道改造:保持现状道路断面不变,现状车行道为混凝土路面、沥青砼路面,全段破除新建为沥青砼道路。
2.5投资金额:约80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3年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滨河路(羊市桥-化工路)泵站连通管网及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2023年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滨河路(羊市桥-化工路)泵站连通管网及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监理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查询结果截图)。
3.1.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不足三个月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5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额≥5000万元已竣工的市政工程类业绩1份(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清晰的扫描件);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及查询结果截图)。
3.2.4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不足三个月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5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监理过投资额≥5000万元(提供能证明工程投资额的佐证材料)或监理合同额≥60万元已竣工的市政工程类业绩1份(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清晰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②企业行贿查询: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时间:2024年2月27日9时2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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