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 已由桂林市审批局以〔市审批农〔2023〕49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 131 〕号文下达了 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 560.4000 万元,项目法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灵川县潮田乡 。建设规模:河道治理长度1.3km,新建左岸护岸长1.19km。附属建筑物包括穿堤管1座,码头4座,箱涵2座。 。招标范围: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见施工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 20日,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24年 12月 31日,完工日期为 2025 年 3 月19 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1.3km,新建左岸护岸长1.19km。附属建筑物包括穿堤管1座,码头4座,箱涵2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3 月06 日09 时30 分。
本招标项目 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 已由桂林市审批局以〔市审批农〔2023〕49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桂财农 131 〕号文下达了 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 560.4000 万元,项目法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灵川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地点:灵川县潮田乡 。建设规模:河道治理长度1.3km,新建左岸护岸长1.19km。附属建筑物包括穿堤管1座,码头4座,箱涵2座。 。招标范围:广西灵川县潮田河灯明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见施工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 20日,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24年 12月 31日,完工日期为 2025 年 3 月19 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1.3km,新建左岸护岸长1.19km。附属建筑物包括穿堤管1座,码头4座,箱涵2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无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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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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