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LY-GK-2023085-2
项目名称:管道抢修材料年度采购项目
备注:
1、采购设有单价最高限价,经公布的最高限价不更改也不作任何解释。以各型号规格的最高限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报出一个整体下浮基数,不报下浮率或下浮率为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高限价X(100%-下浮率)。(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在福建省内各供水企业未存在因质量、服务问题而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虚假声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声明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7日
项目编号:PTLY-GK-2023085-2
项目名称:管道抢修材料年度采购项目
合同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内容及 要求 |
1 | 管道抢修材料年度采购项目 | 1批 | 169 | 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 12月31日止 | 详见第五章 |
供货期限及交货期: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进货,接到采购人要求供货的传真或电话,收到通知供货的数量、时间、送货地点,中标人应于7天内发货至指定地点,紧急抢修件应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 |||||
供货范围: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 |||||
采购金额: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49万元、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40万元、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30万元、莆田市湄洲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30万元、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20万元。采购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 | |||||
注:年预算为大约测算金额,实际金额以合同签订供货结算为准。 |
1、采购设有单价最高限价,经公布的最高限价不更改也不作任何解释。以各型号规格的最高限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报出一个整体下浮基数,不报下浮率或下浮率为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高限价X(100%-下浮率)。(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在福建省内各供水企业未存在因质量、服务问题而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虚假声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声明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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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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