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X2024-ZFCG-0037
项目名称: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1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40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38.5年(运营期以投标人最终中标年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商业信誉良好,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须提供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资金证明文件,金额须不得少于人民币15.54亿元。
(9)投标人须具有投融资的能力和经验。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投融资项目业绩(业绩以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QHZX2024-ZFCG-0037
项目名称: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1 | 0.01 |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40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38.5年(运营期以投标人最终中标年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临潼区有轨电车文旅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商业信誉良好,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须提供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其他资金证明文件,金额须不得少于人民币15.54亿元。
(9)投标人须具有投融资的能力和经验。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投融资项目业绩(业绩以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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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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