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四季度AFC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3Q4-142,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四季度AFC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3Q4-142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系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四季度AFC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3Q4-142。
2.1.2 项目规模:AFC专业物资采购1批。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及规格型号 |
数量 (暂定) |
交货期 (日历天) |
备注 |
1 |
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四季度AFC专业物资采购 |
1批 |
90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本次项目所采购物资须完成上述相对应产品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如有),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AFC专业物资,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 交货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接到招标人按批次计划交货书面通知后,不超过90日历天完成供货。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12个月内或按甲方要求至货物供货完毕及合同总价支付完毕,标的物质保期结束中的任何一个最晚结束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 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AFC专业设备或配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1.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1.4.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2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请登录)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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