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5、6、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行审备(20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站东路东侧,文昌东路南侧,杭李路西侧,裔王路北侧。
2.3建设规模:约34682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49.5万元
2.5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5、6、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行审备(202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站东路东侧,文昌东路南侧,杭李路西侧,裔王路北侧。
2.3建设规模:约34682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49.5万元
2.5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扬州软件园一期7#楼综合提升改造工程(3-10层、13-15层、20-23层、27层、东裙楼3-5层)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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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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