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Z********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教体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格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原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络截图); (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投标信用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声明函。现变更为:(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络截图); (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投标信用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声明函。(11)供应商须提供由公安部门许可《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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