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灌云县智能化公交电子站牌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招标范围:55寸LCD电子站牌36套、候车亭迁移(含接电)4座、系统对接及集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标准;
2.7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最高投标限价:23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3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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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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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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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45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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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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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参数响应 (20分) |
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全部满足要求的得20分,标▲为重要技术要求,每有一处负偏离的扣1分,其它参数每有一处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技术偏离表,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技术标准响应 (10分) |
1.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证书(运行维护)一级资质,得3分;具有二级资质得2分;其余得1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四级(CS4)资质,得3分;具有三级(CS3)资质得1分,其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数据治理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具有其中1个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4.投标人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低于三级的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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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4分) |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从项目进度控制、质量保证、配置管理、文档管理、风险控制、人员控制等方面进行阐述。评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 |
项目理解需求分析(4分) |
对项目建设现状及需求进行分析,根据投标人方案描述、贴合现状分析、理解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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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案 (2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验收方案等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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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售后服务 (10分) |
人员配置 (5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电子信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PMP认证证书、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系统集成类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ITSS-IT服务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质保内容 (1分) |
投标人承诺在系统发生故障时,1小时响应,维修人员能够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4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1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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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2分) |
评委综合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支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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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2分) |
根据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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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投标人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资料,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规模、供货内容、时间、金额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均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5.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9日;
5.2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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