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镇巴县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春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巴县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3年 6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八)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3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教育服务 | 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春季学期至2025年秋季学期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镇巴县学校食堂早晚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三)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3年 6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八)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3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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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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